水稳质量取样需要遵循多项规范要求,以下是一些主要内容:

取样依据与频率:依据《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》CJJ 1-2008 规定,通常每 2000 平方米为一批,不足 2000 平方米也按一批计算 。而对于水稳基层取芯检测,以半幅为单位,每 100 米通常需取一个芯样。
取样方法
材料取样:水泥要随机从不少于 20 袋中取等量样品,散装水泥需从不少于 3 个不同部位取样,经混拌均匀后,再称取不少于 12kg 作为检验样 。集料在料堆上取样时,应在料堆顶部、中部和底部均匀分布的不同部位选取多个点,将各点所取样品混合均匀,按四分法缩分至试验所需数量。
现场水稳混合料取样:要采用随机取样方式,使用铁铲等工具在摊铺现场不同位置挖取,不可在离摊铺机过近区域或同一位置集中取样 。从施工现场取来的样品要迅速装入密封容器,以此避免水分蒸发以及杂物混入 。
样品数量要求
混合料总量:稳定细粒土通常取 50kg,稳定粗粒土一般取 150kg 。若进行水泥稳定碎石击实试验,每个样品的取样数量大约为 20 至 30kg 。
无侧限抗压试件个数:每组试件个数根据粒径大小而定,细粒土不少于 6 个,中粒土不少于 9 个,粗粒土不少于 13 个 。
养护与送样要求
养护条件:试件成型后,需在温度 23±2℃的环境下静置一天,脱模后的试件则应放入湿度大于 95%、温度为 20±2℃的环境进行为期 6 天的湿养护。
送样时间与信息:加水拌和后的样品应在 1 小时内送至实验室 。送样时要提供工程名称、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、样品名称、工程部位、设计强度等信息 。